兰州已有2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今年起——查胎儿疾病费用全报销
鑫报讯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针对有些医院因控制费用不力,医疗费用始终超出定额标准;医院诱导患者将部分住院药费到门诊交费;计划生育病种受诊疗项目调整的影响较大,超支严重,参保人员自付比例较高等问题,兰州市医保局对生育保险范围做了调整:今年起,对产科病种实行临床路径,同时,将胎儿疾病筛查费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生育费比非医保病人低10.42%
据了解,截至2007年12月,兰州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超过28万人,累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次为8650人次。人均医疗费2555.44元,人均支付津贴5446.64元;计生项目人均505.68元,人均支付津贴549.68元。生育保险按病种定额结算,除去自费项目,2007年顺产人均费用为1730.29元,剖宫产人均费用为3269.86元,比非医保病人低10.42%。
生育女职工无需
自掏腰包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年产科病种实行临床路径,包括生育过程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正常项目,此外还加入了很多人性化的服务。生育女职工只要在规定范围内用药治疗,生育费用将由生育保险科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无需个人掏钱。
如果女职工本人要求特需服务项目,不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之内,出院结算时这些费用需自己承担。
胎儿疾病筛查费用
全报销
另外,为避免出生缺陷儿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今年我省将高发病唐氏综合症和神经管畸形两项孕期疾病筛查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两项都能检查的定点医院为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和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参保女职工孕期可选择在以上4家医院进行胎儿疾病筛查,待生育后申领产前检查费的同时,携带疾病筛查检查化验单和对应发票到医保局生育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