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400多人选出业委会物业公司:上级部门没认可
鑫报讯6月15日,兰州市东岗世纪新村400多名业主通过选举成立了由7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按理说这是一件让各方都高兴的事情,但实际情况却刚好相反。由于没有得到辖区主管部门认可,该业委会的成立让一些部门就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住户:
业委会成立实属不易
6月13日11时,记者来到东岗世纪新村,住户张先生向记者介绍,早在去年10月份业主们就开始筹划成立业委会,原因是负责管理小区的甘肃信通通利物业公司有些做法不合理,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从去年10月开始,住户们就开始入户摸底调查。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已经成熟。在此期间,住户们多次向街道办事处申请,但一直没有得到对方的理解和支持。而且,在这期间住户还和物业公司发生矛盾。
6月15日,业委会成立。据业委会成员刘海森说,他们成立业委会事先多次给辖区街道办事处打过“招呼”,而他们却对此置之不理,因此这个责任不在住户。为成立业主委员会他们征求了70%以上住户的意见,并且业委会成员都是三分之二以上的得票数。所以,这个业委会是合理合法的。
物业:
没有主管单位认可
据甘肃信通通利物业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说,他们一直支持住户成立业主委员会,因为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情,对物业来说可以促进服务质量提高,对业主来说可以集中反映他们的意见。但问题的前提是业主委员会成立需得到辖区主管单位认可,这在物业管理条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而这个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因此它的合理和合法性就值得怀疑。
东岗镇街道办事处一名负责人介绍,该小区成立业委会的事情他们知道。在这之前,该小区住户没有经过他们同意,就擅自成立了业委会筹备委员会,并且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社区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列入其中。事后办事处还印制了住户意见表,想重新就业委会的成立征求住户的意见,但此事后来在某些住户的阻挠下没有办法实行。
事后兰州市房产局物业科召集住户、信通通利物业公司商量此事,可由于住户和信通通利物业公司的分歧太大没有达成协议。之后,兰州市房产局物业科的领导向住户详细讲解了物业管理条例,并指出,如果不按正常手续履行,那么,业委会就不是合理合法的。成立业主委员会须经辖区主管单位认可,由他们监督实施。今年4月,市政府也出台了一个文件,明确规定业委会成立要经过辖区主管单位认可,但住户仍对此不理解。
围绕兰州市东岗世纪新村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当事几方各有说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