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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鑫报  2008-06-05 09:20
兰州城市学院对灾区考生实行专门资助
  ◇记者 许丽 实习生 王蓉

  

  

  鑫报讯兰州城市学院昨日出台了针对地震灾区的考生考入该校相关特殊照顾政策。凡录取的灾区考生,将根据考生家庭受灾情况,实行专门资助,确保其顺利入学,决不让灾区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

  优惠政策中还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城市学院的灾区考生,且符合国家高考招生相关规定,达到生源地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挡考生,学校将不予退档。

  取消对于地震灾区高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的单科成绩要求,即考生不受兰州城市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中关于相关科目成绩要求的限制,尽力满足考生专业第一志愿。

  兰州城市学院还将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凡被学校录取的灾区考生,将根据录取考生的家庭受灾情况,实行专门资助,确保其顺利入学。

  此外,学校慎重承诺:决不让灾区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对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考生、英烈子女报考兰州城市学院的,学校将积极协助当地招办按特殊照顾政策予以录取。

  地震灾区范围的确定以国家划定范围规定为准。

  又讯:四川省汶川地震后,使兰州城市学院部分四川籍和陇南籍的学生家庭受灾严重。灾难发生后,经统计,共有198名学生家庭受灾严重。学校决定从学校特困生基金中拨出5.94万元,给每个家庭受灾学生发放300元的慰问金。

编辑: 魏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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