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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鑫报  2008-06-05 09:10
“五证”不全180户业主实在“熬”不住了
 ◇记者 张小燕

  “五证”不全,桃园小区交房日期一拖再拖——180户业主实在“熬”不住了

  

  业主反映:位于兰州市西固区体育场后面的桃园经济适用房小区,在未能取得“五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6年10月开始进行房屋预售。当时销售人员称:2007年5月31日交房时,“五证”可办全,请业主放心。当时,许多购房者都相信了开发商的话,并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让他们难以置信的是:去年5月31日,房子不仅没能按期交付,一些相关证件开发商更是从未向住户出具过。

  五证不全、延期交房

  业主表示,在房屋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准确日期,同时还要约定产权证不能如期办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在《房屋购买协议书》中约定,房屋竣工验收,交房时间为2007年5月31日,但截至目前还是未能交付使用。从预售房至今,开发商通知业主4次要交房,但最后都不了了之。业主称,三番五次的变化让他们无所适从。此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延期交房做了约定,即“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进行赔付”,但该赔偿标准过低,应参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赔偿。但开发商故意模糊赔偿概念且言辞模糊,并未提出赔偿的明确标准,对于小区所有业主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

  开发商曾4次通知交房

  桃园经济适用房小区除存在五证不全、延期交房等种种违约行为外,其相关配套设施目前也存在许多问题。业主们表示:出售给他们的商品房各家的厨房管道支吊架标高极度不一致,造成装修吊顶不得不牺牲大量空间;售房时,未明确电梯品牌。当时承诺为进口或国内知名品牌;7#楼前土坡至今未采取安全措施,一旦发生滑坡,后果将不堪设想;小区安全及各类设施不到位,大门至今没有安装,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没有施工完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房屋安全存在重大隐患

  眼看着购买的新房就是住不进去,业主们心急如焚。许多业主开始担心,连新房交工日期都不能按协议落实,那随后办理产权证等一系列问题会不会又被房产公司拖延推诿呢?带着业主们的质疑,记者随后致电兰州家铭房地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销售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桃园小区是该公司为西固区政府代建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工期之所以从去年拖到现在,主要是冬季采暖问题。“原本我们想使用自建的天然气锅炉,但后来有关部门要求小区整体参加连片供热,这样一来,供暖工程必须重新设计、改造。考虑到冬季无暖气将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因此交工日期也就延后了。”随后,记者致电家铭房地产开发公司另一位负责人,但对方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记者了解到,桃园小区共有6栋住宅楼,其中两栋楼按商品房对外出售,6月5日,已有三栋楼交付业主,但同期开发施工的7#楼却未能交付,180户业主只能无奈地等待。家铭公司表示,房子6月20日交付业主使用,但三番五次的变化,已让业主们不再相信开发商。

  承建方本月20日交付使用

  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2007年,兰州市成立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群众投诉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市属三县、五区及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关九洲开发区的4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期间,查处了兰州家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爱之泰房地产开发公司、甘肃银桥房地产开发公司、兰州亨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四家企业,同时,暂停家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年检。

  

  建委将积极关注事态发展

  “当初我们买房时,开发商承诺2007年5月31日新房就可交付使用,但现在一年时间过去了,开发商还没有交房的意思。与这些房子同时建设的另外四栋楼6月5日就给业主钥匙了,我们现在依旧在苦等。我们心里是七上八下的,不知道今后还要遇到什么事,为什么花大价钱还是买不到让自己省心的房子呢?”6月3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向本报反映,他在交付了十几万元的购房款后,原以为按照购房协议能在2007年7月搬进新家,可开发公司却一拖再拖,直到现在,她和大多数购房业主只能在无奈中苦等,有的业主甚至在租房度日。而且由于物价的上涨导致装修费用的增加,原来的装修预算严重超限,使得整个入住成本大幅增加。

  事实上,延期交房现象在兰州并不鲜见。原因有二:一是开发企业五证不全;其次是不可遇见的原因。兰州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购房者在决定买房前一定要详细查看开发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买卖房屋所具备的五证。

  据了解,目前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的情况在兰州房地产市场比较普遍,这也是购房人投诉较多的一个问题。

  房管局 延期交房并不鲜见

  针对兰州家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兰州市建委开发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作为监管部门,他们将积极关注事态的发展,必要时,将通过行政干预手段,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尽快向业主交付新房钥匙。同时,业主可按照购房合同,向开发商索要延期交房赔偿金,如果对方不按法律规定办理,业主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兰州长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志刚表示:一般,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通常以入住时间为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的兴趣。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开发商是否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房,购房者可通过与之签订购房合同进行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规定时间交房,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谢志刚律师同时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确定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质,即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这种损失分两个方面:一是实际损失,二是可得利益损失。“即使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比例,但实际业主遭受的损失远远超过补偿,也应被视为不平等条款,业主可起诉要求开发商额外补偿。”

  律师说法可起诉要求额外补偿

  

编辑: 魏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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