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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鑫报  2008-05-27 09:00
省卫生厅要求加强灾区预防接种工作

  省卫生厅要求加强灾区预防接种工作

  ——无接种史的适龄儿童要接种疫苗

  鑫报讯(记者童微)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好灾区预防接种工作。

  通知对加强灾区预防接种工作提出了五条要求:一是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灾区预防接种工作,克服困难,把疫苗保质保量地接种到灾区每一位应种者身上;二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应急接种工作,配备相应接种工作人员,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的蔓延;三是各级卫生业务人员要发挥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精神,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管理和操作,要做好现场记录、资料整理和报告,警惕异常反应事件的发生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四要明确接种范围和疫苗种类。此次凡是无甲肝患病史、无甲肝疫苗接种史的18月龄-12岁的儿童接种1剂次甲肝疫苗;凡是无乙脑患病史、无乙脑疫苗接种史的8月龄-6岁的儿童接种1剂次流脑疫苗;其他疫苗应急接种的人群按有关规定执行。接种的疫苗由省卫生厅统一提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根据受灾人数,及时上报疫苗需求量;五是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教育。

编辑: 魏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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