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表示将严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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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分钱的广告费,“的哥”、“的姐”却承担着保护广告书的责任。连日来,一本名为《TAXI兰州的士快递》的DM快递书悄然“走进”兰州市各出租车,因为“丢掉后,不光要花高价重新购买,还要被罚款”,导致兰州众多出租车司机为保护“黑书”而整天提心吊胆。那么,《TAXI兰州的士快递》到底为何物?又是如何上了出租车的呢?
“黑书”“霸占”金城出租车
连日来,记者在兰州市各出租车上发现,一本名为《TAXI兰州的士快递》的DM快递书,悄然“走进”兰州市各出租车里。乍一看,这本花花绿绿的广告书和报刊亭、书屋里出售的都市杂志并无两样,封面印有“NO.1”的创刊号,内页不仅刊登商业及公益广告还有卷首语、目录等多种形式的文章,而且还出现“创刊寄语”、“编辑部”、“编辑”等字样。但如果您细心观察便不难发现,这本书却有别于一般正规杂志和固定形式的广告宣传品,上面既没有刊号,也没有工商局印制的固定形式的印刷品审批文号。
“丢掉还要罚款”
“这本书你可不能带走,丢了要罚款的!”5月7日上午,记者以乘客的身份乘坐一辆出租车,可当记者以书挺有意思为由希望司机增送时,该司机却态度坚决地告诉记者,“两个月前,车行负责人打电话让我们去车行学习,并给每位司机发了一本书,并告诫司机,一定要保管好该‘杂志’,相关部门将不定期检查,如果弄丢了要罚款500元,而且还要再掏500元重新购买。
“像看娃娃一样看着书!”
5月7日下午,记者在一辆出租车上与司机聊天时,该司机无不担心地说,“虽然书上挂有绳子,我也将绳子牢牢绑在了安全隔栏上,但还是不太放心,总是提心吊胆,每次有乘客下车,我都要检查后面挂着的书看在不在。”为了防止乘客将书拿走,有些司机索性把书藏起来,“等有人检查的时候,再将书拿出来,反正只要书在就可以。”一些司机商量来商量去,最后还是觉得捆绑的办法最稳妥,“我们比看娃娃还要细心地看护这本书!”“我们又没有一分钱的广告好处,还要担丢书被罚款的风险。”的哥王先生说起此事就抱怨。
相关部门只挂名不管事
记者认真阅读了该“杂志”后,发现这本《TAXI兰州的士快递》的书上印着“主办方: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承办方:兰州市出租车汽车行业协会,甘肃陇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告分公司”。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该处运输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杂志是免费发放在出租车上的,司机有义务好好保管,但《兰州市小型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该杂志丢了要罚款。”当记者问到该书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时,该负责人却说,“杂志不归我们管,具体应该由出租车汽车行业协会管理。”随后,记者又来到兰州市出租车汽车行业协会,一位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这个事情不归我们管,你要问交通运输管理处。”
“期刊必须有合法刊号”
针对此事,记者又来到甘肃省新闻出版局采访,该局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合法刊物必须有期数、刊头、目录、刊号等标志,作为广告宣传的DM广告宣传品不允许出现这些标志。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期刊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期刊出版业务,假冒期刊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期刊名称出版期刊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就是非法宣传广告!”
“这本《TAXI兰州的士快递》是你们出版的吗?”5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甘肃省工商局采访时,该广告处张初林处长认为这就是非法宣传广告!张处长说,按照正常程序,广告宣传印刷品必须在省工商局取得审批文号方可出版,如“甘工商印广登字2007013号”,还必须注明“DM”字样,记者查阅《广告管理新规汇编》后发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首页和底页应当为广告版面,广告经营者不得将广告标题、目录印制在首页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不得使用主办、协办、出品人、编辑部、编辑、出版、本刊、杂志、专刊等容易与报纸、期刊混淆的用语。”“我们正安排查处此事!”张处长对记者说。
本报采访组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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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是什么
DM是英文direct mail advertising的省略表述,直译为“直接邮寄广告”,即通过邮寄、赠送等形式,将宣传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家里或公司所在地。因此,DM是区别于传统的广告刊载媒体: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的新型广告发布载体。传统广告刊载媒体贩卖的是内容,然后再把发行量二次贩卖给广告主,而DM则是贩卖直达目标消费者广告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