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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鑫报  2008-01-25 11:00
专抢出租车四嫌犯法庭受审

  鑫报讯(记者耿睿)近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马某等四名被告人涉嫌抢劫一案。在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月20日20时许,被告人马某伙同他人预谋后在本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某休闲会所对面持刀、用皮带殴打并预抢劫途经此处的郝某、李某二人。因二人极力反抗,才逃离现场。

  2007年1月26日22时许,被告人马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在本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某餐厅门前骗租李某驾驶出租车至七里河五星坪后街某处,持砖头威胁,抢走李某现金120元,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销赃后挥霍。2007年2月7日22时许,本案第三被告伙同他人在本市七里河区南滨河路某处骗租田某驾驶的出租车至七里河柏树巷后,对田威胁并抢走现金130元、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赃款挥霍。2007年2月14日晚,被告人马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在本市城关区西关十字骗乘李某驾驶的出租车行至七里河区小西湖骆驼巷内、对李某威胁后抢劫现金500元、手机一部。赃款挥霍。

  2007年1月30日22时许,被告人马某伙同其他被告人等在本市七里河区上西园附近拦住徐某驾驶的出租车,持砖头威胁并抢走徐某现金90元、西服一件、手机一部。销赃后挥霍。2007年2月3日晚,被告人马某伙同其他被告人在本市七里河区一小学门前,拦住梁某驾驶的出租车,对梁某殴打、威胁并抢走现金300元后逃离现场,销赃挥霍。

编辑: 杨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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