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能忍则安”,而一些人却为了小小的争执大动干戈,争强斗狠,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最终,无论是“战胜”方还是“战败”方,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事情要从1月12日晚11时许讲起,倪某、王某和一位张姓女子来到西固区某酒城娱乐,在跳舞的过程中,张姓女子与另外一桌的消费人员发生了争执。看见自己的朋友受了气,倪某、王某很是气愤,于是叫来一帮手持砍刀、匕首、铁棒等凶器的朋友,在酒城门口等候,伺机报复。一直到13日凌晨零时30分,当与张姓女子发生争执的他某与朋友何某、马某走出酒城时,早已等候在门口的那帮人一窝蜂似地冲上去,咬牙切齿地用力挥动起各自手中的凶器。短短几分钟时间,他某等三人就应声倒在了血泊之中。
血案发生后,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结果发现他某的朋友马某因身中两刀致心脏破裂已经死亡,他某、何某两人头部被严重砍伤。分局立即成立了“1·13”专案组。没用多长时间,专案组就了解到,平凉市草峰镇来兰人员蒙某和天水市麦积区甘泉镇来兰人员王某,曾在案发现场出现,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事不宜迟,民警立即展开抓捕。1月13日晚,数十名精干警力,来到西固南街严密布控,正好,蒙某、王某在警方布下天罗地网之后不久,便落入包围圈。两名犯罪嫌疑人乖乖地束手就擒了。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伙同其他11人制造“1·13”血案的犯罪事实。然而,其余11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潜逃,去向不明。
1月17日凌晨1时许,办案民警在城关区某招待所将刚刚从西宁返回兰州探听消息的王某某、张某、石某抓获。1月17日中午12时许,办案民警在西固区“大众”网吧抓获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当日下午4时许,民警又在西固南街一出租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申某、韦某。倪某于1月17日到刑警大队投案自首。1月18日12时,一举抓获准备逃往甘南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等4人。至此,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记者金振华通讯员李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