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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鑫报  2008-01-17 10:32
杀童毒妇昨日受审

  鑫报讯(记者耿睿) “第三者”为挽回情人竟然不惜一切将情人年仅4岁的女儿残忍地杀害。1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此案。在法庭上,被告王彦芳声称自己只是失手错杀了情人刘某的女儿,并无故意杀人之心。在本案开庭之前,被告的父母已经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被害人家属也表示不再对民事部分进行诉讼。法庭将择日宣判。

  具体案情详阅本报数字报

  www.xbnews.cn2007年9月5日A11版

编辑: 杨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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