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被告各领刑
鑫报讯(记者唐华伟)一帮不明身份人员,昼伏夜出,针对西固区的摩的司机、晚上行走的单个路人实施抢劫,小到小灵通,大到摩托车,无所不抢,随着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破,主要涉案人马某等6人被抓获归案。1月15日,记者了解到,西固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公诉机关审理查明,2007年3月8日23时许,被告人马某等三人伙同“小龙”、“尕老汉”、“军人”、“木酒”(均在逃)窜至西固区西部市场北门对面人行道上,将酒后从某酒城出来向东行走的侯某等4人拦住,将侯某等二人砍伤,抢走钱包一个,内装现金600元及手机一部。后经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侯某属轻伤;2007年4月1日凌晨1时50分许,被告人马某等二人伙同“马龙”、“曹强”、“小高”(均在逃)窜至西固区庄浪路“五一市场”东侧马路边,将酒后正在打电话的方某踢倒,抢走现金600元、“摩托罗拉”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2007年5月5日晚11时许,被告人马某等二人经预谋后,二人以搭乘“摩的”为诱饵,将“摩的”司机葛某骗至西固区,二人持刀和铁棒对葛某实施了抢劫,抢走葛某小灵通手机一部,摩托车一辆,二人将赃物变卖后将赃款挥霍,后经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葛某属轻微伤。
1月8日,公诉机关以抢劫罪对6名被告提起公诉,在当天的庭审中,6名被告对各自参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经西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等6人无视国法,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最终判决被告马某等人犯抢劫罪,分别判处4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