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鑫报讯(记者蔡天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建立甘肃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全省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由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妇联,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各市州、各部门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各市州、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省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开展关心帮助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手拉手”、“结对子”活动,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范围,作为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的重要内容和基层党组织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措施;省妇联负责全省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构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监护网络,逐步建立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长效机制。完善和发展各级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学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作用,切实维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
省教育厅负责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工作,结合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保障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会同省财政厅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及“两免一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农民工输出地,重点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在农民工输入地,会同省发改委和相关部门改善办学条件,重点做好进城后的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省公安厅负责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户籍管理和打击违法犯罪工作,建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农民工及其配偶、子女进城落户政策。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省民政厅负责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社会救助工作,重点就开展贫困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救助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农村贫困留守流动儿童享受应有的社会救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托社区建立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托管中心,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省司法厅负责开展儿童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法律咨询热线,免费解答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法律问题。优先受理、精心办理涉及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和家长提供法律援助;省总工会负责结合“金秋助学”、送温暖等活动,为特困农民工家庭和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提供救助和维权服务。协调指导各市州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积极帮助解决农民工在就业、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