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机构不得“有偿”咨询
鑫报讯(记者王金琳) 11月26日,省质监局下发了《关于严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机构和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严禁质检系统与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有关的审批机构、发证检验机构、审查人员、检验人员参与有偿咨询服务。
《通知》提出,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将食品生产许可的范围、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方便企业申请时查询。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必须提供准确、可靠说明、解释。严禁以任何形式提供有偿服务。与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有关的机构、人员要严格按食品生产许可的有关规定进行,对食品生产许可证要严格审查、严格检验、严格审批,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工作。